上进的沙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豆豆小说网www.taglioroccia.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一日,离天笑难得清闲。段天仇一天没酒喝就受不住,所以今日自己御剑下山买酒去,离天笑才得清闲。凌光、冷剑云、小胖和书生他们都去观月崖修炼,唯独离天笑自己躺在那张太师椅上悠哉悠哉,火羽自己在池边梳理它的火红羽毛。

“段仙侠在吗?”一老者在园门外喊道,身后还跟着几名村民。

离天笑起身,招呼道:“原来是村长爷爷,我师父今天外出了。”这老者乃锦竹村村长,离天笑经常到锦竹村送柴挑水,和村长算很熟。

村长看了看里面,问道:“离少侠,你师父去哪了?”

离天笑道:“我师父到镇上喝酒去了。”

村长再问道:“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离天笑道:“估计他不喝个天昏地暗是不会舍得回来的。”

离天笑见村长一副忧心的急色,问道:“村长爷爷,你们找我师父干嘛?是不是村里发生什么事了?”

村长叹道:“最近几日夜里,村里经常有人看到有一个黑影出现,而且黑影当晚出现,第二天早上就会发现村里的牛羊离奇死亡,就想是被吸干血而死的。大家都认为是妖怪所为,所以就来找你师父,想请他为我们捉妖。”

离天笑一拍胸脯道:“捉妖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你们先回去吧,今晚等我的好消息。”

村长道:“那你师父回来一定要帮我们转告他。”

离天笑道:“一定一定。”村长这才带着村民离开。离天笑诡笑自语道:“今晚我自己去捉妖。”

傍晚,段天仇抱着两大坛酒回来,告诫离天笑以后不许再偷他的酒。离天笑点点头保证,并没有把今天的事告诉他。夜里,他借上茅房的借口,来到厨房,拿出白天早已准备好捉妖的家伙,带着火羽偷偷溜下山。

在村里,村长带着村民在村口等待,见离天笑自己一个人来而已,于是问道:“离少侠,怎么就你自己一人来,你师父人呢?”

离天笑瞒道:“我师父很忙,来不了,就派我一人来捉妖。”

村长担心道:“你自己一人行不行呀?”

离天笑道:“放心,我乃我师父大弟子,得他一身亲传,捉一只山精妖魅还不是手到擒来。”村长和村民对他的话将信将疑。

离天笑从布袋里拿出一大叠黄符交给村长道:“你们把这些黄符都发给村民,都是驱鬼辟邪的。”

村长给每人发一张黄符。离天笑在村里学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魔王蜘蛛子两只可爱性奴被我当众玩弄调教

魔王蜘蛛子两只可爱性奴被我当众玩弄调教

安生君
魔王蜘蛛子两只可爱性奴被我当众玩弄调教!对爱丽儿彻底征服!
玄幻 连载 1万字
旧爱(作者:关就)

旧爱(作者:关就)

关就
文案:那一年,陆兮狠心抛弃了出身平平的初恋顾淮远,远走他乡。跟他分手的第二个年,a市发生大事。顾氏商业王国的接班人顾淮远,站在镜头前,剑眉星目,谈吐不俗,一夜之间,凭借亿万身价、英俊的外表沉稳的气质,迅速成为a市第一钻石王老五。五年后,陆兮以创业者的身份回到a市,孑然一身,日日狼狈。公司陷入危机,机缘之下,她得到一张顾氏宴会邀请函。微凉的寒夜。她站在角落阴影里,见到了人群中心处被簇拥的他。一如当年
玄幻 连载 39万字
淫-黑皮小姐(K记翻译)

淫-黑皮小姐(K记翻译)

Kudo123
我叫舟桥健,已经步入社会第二年了。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讲一讲我的女朋友菅宫淑江的故事了。闻的相识是在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她当时是英文专业四年级学生,身高高达一米八,后背微微有些弯,因为近视稍微有些肿眼,的单眼皮朴素姑娘,带着土里土气的眼镜,打扮上也不时髦。我和她是在食堂里偶遇的,她当时一脸不安的表情和我搭话,看起来非常的紧张「那个……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拼桌而已,我也不是什么不好说话的人,也就答应了。
玄幻 连载 2万字
珑玲传奇

珑玲传奇

玲珑鹤影
是一部玄幻小说,讲述了仙鹤珑玲的传奇故事。珑玲生活在神秘的仙境中,他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为仙境带来和平与繁荣。通过修行和团结伙伴,珑玲逐渐成长为仙境的守护者。然而,仙境的黑暗势力崛起,珑玲面临巨大挑战,必须与其展开决战。这部小说以仙境世界为背景,描绘了珑玲的成长之路和他所面对的艰辛考验。通过珑玲的故事,探讨了勇气、友情、牺牲和爱的力量,引导读者思考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这部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壮丽神
玄幻 连载 98万字
独自在办公室深夜加班的犯困精英女白领

独自在办公室深夜加班的犯困精英女白领

赫尔鼠鼠
独自在办公室深夜加班的犯困精英女白领被路过的中年油腻保安大叔用大枕头恶狠狠的调教成嗜睡母猪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