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虎嗅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豆豆小说网www.taglioroccia.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燕回笑如银铃,一手托着腮:“你喂我吃吧,我拿不动筷子了。”

她那样子,跟一只懒猫似的。

湛清然不得不提醒她,公众场合,不要笑得那么娇媚,本来就穿得格外引人注目。

她皮肤雪白,越晒越白的那种,出门前,燕回命令湛清然给她后背抹防晒霜,他不懂她既然怕伤皮肤,为什么还要穿露背裙。

女孩子为了美,果然都是让人费解的。

湛清然发现燕回在外,总是会受到男人们的格外照顾,每个人对她说话都客气极了,她爱撒娇,也习惯他们的目光和奉承,他同样为她的这种习惯感到细微羞耻,她是他的妻子,但表现地像个大众情人。

他甚至没办法苛责她,毕竟,她太年轻,过早地享受了美貌的红利,并且,很明显地再继续享用。

他怎么去跟一个无知又美丽的女孩子计较呢?

对于逛博物馆这种事,燕回一点兴趣都没有,她什么都不懂,也看不出名堂,哈欠连天,跟在湛清然后面,无聊得要死。

湛清然兴致十足,燕回实在懒得动了,她腰现在都酸,索性,在展览室外头的长凳子坐下,不一会儿,就有人过来搭讪,问她可不可以加微信,又问要不要帮她拍照。燕回笑盈盈摇头,对方很失望。燕回没有在博物馆搔首弄姿拍照的习惯,虽然自己不学无术,但对这种地方还是有丝敬意的。

坐久了,燕回察觉到有人偷拍她,她其实很不喜欢,尤其是自己的照片莫名其妙被传到网上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她给湛清然发信息:你什么时候能看完?再不出来,我要跟别的男人走了。

湛清然没有回复她,他压根没看到这条信息。

留学时,他跟叶琛几乎走遍知名博物馆,两人有种属于学霸的默契,他说的她都懂,接得住,不像某人,满脑子不着边际的蠢问题,湛清然一个人在光线昏暗的馆中走着,忽然觉得身边少了点什么。

本来计划在兰州只住一夜,因为湛清然要逛博物馆,便多住一晚。今晚既然不走,湛清然一直到快闭馆才出来。

燕回不在凳子上坐着,人不见了,早溜到文创区买了一堆毫无用处的打卡纪念品。

湛清然看到她时,她正兴冲冲挑礼物。

“买一样意思下就行了,这么多用得着吗?”他来到她身后,笑着开口,燕回转身,立刻垮了脸,“你又不陪我,我买点东西高兴下你还要说我,又不花你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魔王蜘蛛子两只可爱性奴被我当众玩弄调教

魔王蜘蛛子两只可爱性奴被我当众玩弄调教

安生君
魔王蜘蛛子两只可爱性奴被我当众玩弄调教!对爱丽儿彻底征服!
玄幻 连载 1万字
旧爱(作者:关就)

旧爱(作者:关就)

关就
文案:那一年,陆兮狠心抛弃了出身平平的初恋顾淮远,远走他乡。跟他分手的第二个年,a市发生大事。顾氏商业王国的接班人顾淮远,站在镜头前,剑眉星目,谈吐不俗,一夜之间,凭借亿万身价、英俊的外表沉稳的气质,迅速成为a市第一钻石王老五。五年后,陆兮以创业者的身份回到a市,孑然一身,日日狼狈。公司陷入危机,机缘之下,她得到一张顾氏宴会邀请函。微凉的寒夜。她站在角落阴影里,见到了人群中心处被簇拥的他。一如当年
玄幻 连载 39万字
淫-黑皮小姐(K记翻译)

淫-黑皮小姐(K记翻译)

Kudo123
我叫舟桥健,已经步入社会第二年了。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讲一讲我的女朋友菅宫淑江的故事了。闻的相识是在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她当时是英文专业四年级学生,身高高达一米八,后背微微有些弯,因为近视稍微有些肿眼,的单眼皮朴素姑娘,带着土里土气的眼镜,打扮上也不时髦。我和她是在食堂里偶遇的,她当时一脸不安的表情和我搭话,看起来非常的紧张「那个……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拼桌而已,我也不是什么不好说话的人,也就答应了。
玄幻 连载 2万字
珑玲传奇

珑玲传奇

玲珑鹤影
是一部玄幻小说,讲述了仙鹤珑玲的传奇故事。珑玲生活在神秘的仙境中,他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为仙境带来和平与繁荣。通过修行和团结伙伴,珑玲逐渐成长为仙境的守护者。然而,仙境的黑暗势力崛起,珑玲面临巨大挑战,必须与其展开决战。这部小说以仙境世界为背景,描绘了珑玲的成长之路和他所面对的艰辛考验。通过珑玲的故事,探讨了勇气、友情、牺牲和爱的力量,引导读者思考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这部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壮丽神
玄幻 连载 98万字
独自在办公室深夜加班的犯困精英女白领

独自在办公室深夜加班的犯困精英女白领

赫尔鼠鼠
独自在办公室深夜加班的犯困精英女白领被路过的中年油腻保安大叔用大枕头恶狠狠的调教成嗜睡母猪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