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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张淑华在我家带了两年的娃后回家了,她把我未满三岁的儿子欢欢也带回老家了。

洪晓梅找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远房姑姑带我们的女儿喜喜,月工资是每月二十元,供吃住。

洪晓梅的妈妈和爸爸也带着洪晓卫的儿子明明,根本就顾不上我家,但她妈每天给我们家买菜送菜,一日三餐则是由我来做。

洪晓梅她不会做饭,偶尔做一顿不是太淡就是太咸,难以入口。

我经常去出差,或外出开会,或和客商谈业务,洪晓梅嫌她远房姑姑脏兮兮的,做出的饭菜也不符合她的口味,她只得学着做饭。

她从新华书店里买来了烹饪的书籍,学着一道菜一道菜反复地做,半年下来她的厨艺突飞猛进,和吕芬姐的厨艺相比也逊色不了多少。

一天,我妈带着我儿子欢欢进城打预防针,她看到我女儿喜喜瘦得皮包骨头,她心疼了,对我和洪晓梅说:

“喜喜我明天就带走,你俩看看,这半年里欢欢长得多胖,可喜喜呢,比半年前还轻了,再这样带下去,不把她带出病来才怪呢?把阿姨辞了吧,把给她的工资给妈就行了,我和你爸辛苦一点,一人带一个,实在照顾不过来,我让隔壁你婶婶帮忙带,每月给她十元钱,她就心满意足了。你俩每周抽空去乡下看看两个孩子就行了,现在城里到乡下都通了公共汽车,来回也方便,就这样定。”

第二天一早,我开着单位的车把我妈和两个娃送到了洙溪村。

洪晓梅一开始身边少了女儿不太习惯,渐渐也就习惯了,我们几乎每周日开车去洙溪村一趟,看看两个孩子,给他们送去衣服、零食和玩具。

半年后,女儿喜喜的体重竟超过了她哥欢欢一斤多,主要是男娃欢欢调皮,喜动,而女娃喜喜则斯文一点。

两个娃娃不在身边,我和洪晓梅的感情也更加深了,以前为了孩子难免两人会发生口角。

洪晓梅脾气有时很倔,与我争吵了几句便不再理睬我,把房门一关,不让我进房睡觉,我只得睡到隔壁的房间里,可我半夜醒来总是会发现洪晓梅竟又睡到我的床上,抱着我,但依然不大理我。

为了委屈求全,博得洪晓梅的欢心,我只能改了大男子主义,对她低声下气,任她数落我,夫妻间其实并没有什么多大的仇恨,说开了也就是拼在一起像做好朋友似的一起过日子。

自结婚后我很少做梦,一天八小时上班回到家,还要操持家务活,做饭、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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